
原标题:报名条款异常苛责!“法国小姐”选美遭起诉,被控“具有歧视性”
[环球时报驻法国特约记者 董铭]“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必须未婚未育……”法新社20日报道称,一家女性维权组织本周起诉“法国小姐”选美大赛的主办方及其母公司,指控其设定的报名资格“具有歧视性”。据悉,与这家名为“敢作女权”的组织一同发起诉讼的,还有3名(匿名)因不符申报资格而遭淘汰的女性。她们在递交给博比尼市劳动法庭的公开声明中表示,既然“法国小姐”本身是一种“服务工作”,那她们就该受到法国就业法的保护,不应被歧视。
“既是经济剥削,又令社会倒退”
作为西方最悠久的选美比赛之一,“法国小姐”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其面对的是所有18至24岁的法国女性,冠军同时也将成为“世界小姐”选美的国家候选人。但是“法国小姐”在报名资格中要求:候选人身高需达到170厘米,不可以有结婚或生育经历,更有甚者,候选人不能文身、佩戴饰物、或在公共场合吸烟等。此外,主办方在参赛初期就统计了候选人的衣服尺码,为的就是保证她们在参赛期间身材不发生较大变化,违者将被处以5000欧元的罚款。起诉比赛的女权组织负责人艾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