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寒假期间,各学校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通知指出,辽宁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防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辽宁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