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强发热病人、发热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救治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承担属地责任,采取坚决果断隔离措施。
通知提出,各市、州、县立即征用位置相对独立、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具备水电气和清洁排污保障条件的宾馆、酒店、招待所等资源,迅速改造为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点分“收治”、“待出院”两类,前者收治发热疑似病人、确诊阳性病人,后者收治一次检测转阴的待出院病人。组建专门转运队负责转运工作,转运车辆应通风良好,转运时应区别入院和待出院病人、区别阳性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病人,车辆不能混用。按集中隔离治疗规范要求,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就诊流程,做好发热病人排查、预检分诊、治疗和送检、分类诊治等工作。要规范出院流程,在定点医院或“收治类”集中隔离点治疗的病人,达到临床出院标准且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办理出院手续,由定点医院或“收治类”集中隔离点联系政府专门转运队安排车辆转运至“待出院”类集中隔离点留观。“待出院”类集中隔离点应按要求安排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终止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