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今日(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改判无罪。

河南高院出具的再审判决书,改判吴春红无罪。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侦破此案。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
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吴春红的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并拒绝减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2018年10月3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明日宣判 家人:等父亲回家“我有信心吴春红是无罪的。”3月31日,河南商丘民权县16年前“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前日,当事人吴春红的再审辩护律师李长青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说,目前心情激动,十分期待明日的宣判结果,已经买好了新被子等日用品,准备迎接父亲无罪回家,“父亲最近几年身体状况不好,一直喊冤,精神憔悴。等他出狱后,打算带他去医院做身体检查,家人也会多陪陪他。”
河南投毒杀人案将宣判 曾因"证据不足"被指令再审3月29日,河南商丘民权县16年前“投毒杀人”案当事人吴春红的再审辩护律师李长青告诉红星新闻,该案将于4月1日上午在河南高院开庭宣判。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