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 针对《内蒙古一警察危险驾驶获刑后继续任职,当地纪委介入调查》一文,今日(4月28日)鄂尔多斯公安局官方微信回应称,此案正在调查中,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鄂尔多斯公安局通报称,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截图
本报昨天刊登《内蒙古一警察危险驾驶获刑后继续任职,当地纪委介入调查》一文,报道鄂尔多斯公安局康巴什分局警察边某曾于2017年醉驾,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但此后,其仍继续任职,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今日,鄂尔多斯公安局在官方微信“平安鄂尔多斯”刊登“情况通报”称,对于上述报道中反映的问题,“鄂尔多斯公安局已经于今年3月31日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由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成联合调查组,目前正在调查中。鄂尔多斯公安局将以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内蒙一警察危险驾驶获刑仍任职 当地纪委介入调查内蒙古康巴什分居警察边某被人举报,其曾因危险驾驶被法院判刑,此后仍任职查案,此举违反《警察法》等相关规定。今日(4月27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当地纪委驻公安局办案工作人员,其表示,边某曾因危险驾驶罪获刑一事属实,对于举报情况,纪委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