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北京市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已经调整到二级响应。二级响应情况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该如何运行管理,如何使用?北京市疾控中心刚刚制定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第四版),明确根据北京市当前疫情流行状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境外人员分流场所,机场、火车站、地铁、大型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等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以及中高风险区域内的各类场所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使用:
1. 全空气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属场所(楼宇)每天启用前或关闭后,多运行1小时;
2. 空气-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3. 已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中应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操作,保障运行效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