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
可将个人账户超出2000元的部分
划入家庭共济账户,
供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
直系亲属使用啦!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医保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医保将实现家庭共济。
开设家庭共济账户的参保职工,可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出2000元的部分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供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使用。


家庭共济账户中钱的支付范围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疾病治疗类除外)、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
在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体检的费用;
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
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
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
(厦门日报)
(原标题:@福建人,医保最新政策来了!个人医保账户可供直系亲属使用!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