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进一步规范发热患者就诊 医疗机构未设发热门诊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莼)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发热患者有序就诊,市卫健委昨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患者就诊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公告》指出,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的市民,就诊时请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要主动报告或详细回答有关个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问诊。 《公告》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擅自接诊,一旦查实必依法处置。 市民可通过电话举报违规的医疗机构,举报电话为:0592-3279055。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链接】 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 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厦门市第三医院 厦门市第五医院 厦门市中医院 厦门市海沧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复旦中山厦门医院 厦门市儿童医院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厦门弘爱医院 厦门长庚医院 厦门莲花医院 厦门市同安区中医医院 上一条: |